8月9日,中央企业法治工作第七协作组2019年第二次座谈交流活动在有研集团举行,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郭祥玉出席会议并讲话。有研集团董事长、党委书记赵晓晨出席会议并致辞,总法律顾问、合规部部长黄倬主持会议。
中央企业法治工作第七协作组成员单位中铝集团、中煤集团、中国煤炭科工、中国有色集团、有研集团、矿冶集团、冶金地质总局、中煤地质总局8家中央企业的总法律顾问、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。
本次座谈交流会主题为“总法律顾问在董事会、党委会、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会议中如何更好发挥作用”以及“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情况”。
赵晓晨介绍了有研集团的历史沿革、以及在科技服务和产业培育等方面取得的成果,交流了有研集团党委紧紧依靠总法律顾问、法律部门开展工作的情况。他指出,有研集团党委通过加强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、规范总法律顾问前置法律审核、每年召开法治工作会、听取法治工作专题报告等多方位工作,不断推动集团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各单位就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、职责定位、法律审核以及涉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等经验做法进行深入交流,认真剖析了存在的问题,并就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进行了充分的探讨。
郭祥玉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各单位法治工作取得的成效,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以下要求:一是要充分认识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所面临的严峻形势,做好应对各种挑战的准备;二是要把握提升法律合规管理层次的机遇,为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当好“参谋”;三是要推动法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。